公办高校编外人员管理刍议

2024年12月03日 长治日报

李华荣

  当前,编外人员已成为公办高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化公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是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各级行政部门和高校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公办高校编外人员管理现状与问题

  公办高校存在大量编外人员,这是一个基本事实。所谓编外人员,是指公办高校编制外的雇佣群体,由高校作为用人主体向社会引进、招聘、购买服务,自行担负薪酬,辅助履行学校各项职能的工作人员。调研发现,公办高校编外人员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人员种类多,管理难度大。编外人员的用工形式多样,包括人事代理、劳务协议、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等多种形式,主要从事教学、科研、教辅等专业技术工作或者工勤、行政等服务性工作。编外人员中,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低学历人员占比较高,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非关键技能岗位,是高校社会化程度最高的岗位群体。一批硕士以上高学历人员,以编外身份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素质高、能力强、潜力大,但流动性高、不确定性强。一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柔性”方式,以兼职教授、特聘专家等身份开展项目合作或教学科研工作。

  缺乏科学规范的招聘制度。第一,招聘计划具有随意性。缺乏整体谋划、长期规划。从长周期看,招聘的效果、效率、效能不尽如人意。第二,招聘流程不规范。没有统一招聘规程,存在人情用工、因人设岗等情况,薪酬方面自由裁量权较大。第三,劳动合同不规范。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现象,容易引发劳动争议乃至群体上访事件。

  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第一,缺乏明确的考核标准。对编外人员的考核或者简单套用编内人员标准,或者单纯依靠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考核。第二,缺少激励和制约机制。激励机制不完善,未拉开收入档次。优秀的高学历人才入编渠道不通畅,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第三,思想道德素质把控不严。未建立负面清单,退出机制不健全。

  缺乏身份认同。第一,岗位配置不合理。未能达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第二,稳定性欠缺。编外人员普遍缺少归属感、安全感、认同感,不能安心本职工作。第三,职业发展受限。高学历人员职称职务晋升渠道狭窄、职业发展空间逼仄。

公办高校编外人员存在问题的成因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与编制管理、人事制度有关,也与高校自身管理有关。

  一是高等教育发展与现行编制管理的矛盾。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教育事业长足发展的背后,是大量的人力资源投入,而传统的编制管理,具有极强的计划性,编制总量长期相对稳定,难以适应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人力资源的旺盛需求。编制内“吃不饱”,只能在编制外“另起炉灶”,这是编制外人员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

  二是来自政府部门的政策供给不足。作为人事制度改革核心机构的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没有从政策供给上对高校编外人员出台相应管理制度,相较于编内人员成熟的制度体系而言,高校在编外用人方面,几乎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这造成了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的“地方性”“碎片化”特征,缺乏“权威性”“统一性”。

  三是编内外人员综合待遇差异较大。高校编外人员没有财政拨款支持,其人员费用来自学校自筹经费,受学校办学经费所限,编外人员的薪酬待遇难以做到同工同酬。工资待遇之外,更大的隐性差异在职业发展、提职提干、退休养老等方面,编内人员远优于编外人员。这些差异造成编外人员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难以发挥他们最大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高校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管理劳动关系的重要工具,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福利、人员考勤、工作纪律、绩效考核、职业培训、奖惩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部分高校未能制定合乎法律规范、合乎本校实际的规章制度。有的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照搬编内人员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

公办高校编外人员管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构建权责明确、分类明晰、机制灵活、监管有效、科学规范的人事编制管理体系。

  树立现代人事管理理念。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正视高校编外人员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明确编外人员管理的基本准则、管理主体与权限、管理程序,实施更为弹性化的管理机制,依据人力资源现代管理理念对编外人员进行管理,保障编外人员平等权利,激发编外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统筹推进编外人员规范化管理。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建立高校编外人员治理机制。从源头上深化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对编外人员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对编外人员身份、种类、岗位进行界定。控制编外人员总数与结构,纳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推行高校教师职称职务聘任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赋予高校自主用人权,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逐步消除身份差异,实现优劳优酬。加强聘期考核,短聘与长聘相结合,推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进一步释放高校办学活力。

  夯实高校人力资源治理基础。高校作为用人主体,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第一,树立法治思维。确保编外人员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国家法定标准完善薪酬福利待遇。建立编外人才数据库和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第二,建立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从招聘、录用、培训、激励到退出机制,建立完整的编外人员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强化招聘的计划性,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完善退出机制。第三,规范岗位设置,实施分类管理。综合考虑人员成本、法律风险、管理难度等各种因素,选择适宜的编外人员聘用形式。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差异化的人事管理策略,制定科学的薪酬制度。

  编外人员在公办高校将会长期存在。我们应保持更加开放、审慎的态度,实事求是、上下联动,顺应趋势、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更加科学的编外用工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办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作者为长治医学院党委书记,本文系山西省委编办2024年度研究课题《治理现代化背景下高校编外人员的管理机制研究》(课题号:2024-14-5)的中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