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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在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吴小华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3月27日在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吴小华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高效履职,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16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组织或配合执法检查、视察及调研1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感悟思想伟力,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在强化理论武装中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研讨交流等20余次,大兴调查研究,深入推进检视整改,梳理5个问题清单23项措施,出台制度规范6项,持续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奋进动力,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实际成效。

  在依法履职中坚定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在生态保护、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工作,提请市委研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审查地方性法规、重点监督议题、重要会议活动等重大事项。对市委作出的批示,逐项抓好落实。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召开1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30余项常委会重要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中的党员发挥表率作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以实际行动做到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

  在推动发展中坚守人大担当。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做实人事任免的各项基础工作,修订《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圆满实现党委人事意图。制定《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推进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方案》,推动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谋大事、议大事,围绕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10项;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重点企业帮扶、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到县区督导经济社会运行,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展现人大作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以强烈的使命感和人民情怀,围绕经济及民生领域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党委有要求、人大有行动、工作有成效。

  二、紧扣良法善治,增强立法质效,着力推进法治长治建设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凝聚法治共识,践行法治理念,推进立法工作,强化司法监督,着力推动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筑牢法治基础。

  科学精准立法。系统谋划,聚焦全市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开展“小切口”立法,不断提高我市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为适应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修改《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规范立法活动。为巩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制定《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发展。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平安长治建设,制定《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

  完善立法机制。召开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公开征集到75个立法项目,建立立法项目库,扩大立法项目储备,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和延续性,我市立法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系统性建设得到提升。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对现有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进行调整优化,重新确定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增效。制定《长治市地方立法评估工作办法》《长治市地方立法论证工作办法》,并首次委托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对我市首部实体法《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论证,进一步加强对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估论证,促进立法评估、论证迈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对市人民政府报备的促进投资奖励、医疗保险和救助、大气和水污染排放、科技计划与科研项目、电网工程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等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优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促进公平正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机关积极回应党和人民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调研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调研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着力推动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配合全国人大调研组对我市公检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调研,我市工作得到调研组充分肯定。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信访工作条例》,推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服务中心大局,提升监督实效,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鲜明主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人大工作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

  助推经济稳中向好。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报告,提出抓项目、稳增长、扩内需、保民生等四方面工作建议11条,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向好;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预算审查和绩效评价,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财源建设,统筹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强化对政府债务管理的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跟踪监督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有效推动稳增长与守底线防风险保持均衡;持续健全完善人大财经监督机制,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实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政府资源配置水平;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配合省人大开展相关执法检查,结合重点建议督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精准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不断督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围绕“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合省人大开展《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执法调研。立足发挥科技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开展全市科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调研,提出创优科技兴农环境、培育壮大科技推广队伍、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和智慧农业等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农业品牌化建设、农业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要素保障,相关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着力改善民生福祉。围绕市委促进文旅康养融合发展“五大品牌”战略,开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文物保护执法检查,详细了解文旅发展、产业布局、文物保护利用等情况,提出要依法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有效推进活化利用,进一步激发新动能、形成新优势,传承好、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建议,其中志愿者表彰、部分场馆建设等问题得到关注并逐步落实。围绕病有所医,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专题视察,详细了解我市医保政策执行、医疗改革推进、医保基金运行、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等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医保管理体制,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医保队伍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围绕老有所养,开展《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提出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政策支撑,推进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医养深度融合等建议,努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围绕我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开展了中小学放心午餐、综合托育机构建设、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提速工程等专题调研,确保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开展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东山西水(老顶山、漳泽湖)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专题调研,推动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认真审议《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制定情况,提出要整体谋划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精准资源配置,充分吸纳民智民意,形成贯彻落实合力,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强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活力,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常委会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用情联系代表、真诚服务代表、紧紧依靠代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充分体现代表价值,全体代表履职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全方位搭建履职平台。进一步深化“双联”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更加常态化。推动代表联络站建设提质升级,全市12个县区共建有规范化实体代表联络站136个、联络点396个,布局更合理、网络更健全、驻站更方便,构建形成了人大代表联络站下设若干人大代表联络点的立体化格局。积极推动市人大代表中的市级领导进站听民意、办实事活动,带动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入点接待群众,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2023年全市代表联络站点结合线上线下等各种方式,开展活动3513次,代表进站103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342件,解决落实4408件。

  全身心优化服务保障。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人大代表5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22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代表履职渠道不断拓展、履职方式更加多元。开展专题培训和专题辅导,组织代表座谈交流、分享履职经验,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组织我市选举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赴吕梁市、临汾市进行了跨区域专题调研,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全过程跟踪督办议案建议。优化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反馈、评价机制,坚持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领衔督办、各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全程督办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升。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均已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14件重点建议,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办理工作稳步推进,代表满意率持续提升。

  五、坚持强基固本,不断优化机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强基固本,聚焦“四个机关”建设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深度融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改进作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充实警示教育内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全面强化履职能力。强化制度建设,对常委会工作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形成了依法规范、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结合主题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抓好干部的选拔使用、学习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人心思进、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着力提升工作质效。制定《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联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县在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备案审查等方面密切协同,健全上下沟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开展联动监督,举办交流会、座谈会、业务培训会,进行实地指导等形式,全面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鼓励、支持和指导基层人大务实创新,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工作局面,凝聚起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召开全市人大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座谈会,制定《关于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及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人大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机制。巩固人大宣传阵地,发挥好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作用,坚持办好《长治人大》杂志、《长治日报(人大专版)》,完善长治人大网站、长治人大微信公众号、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一网一微两平台”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担当尽责、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信任支持、踊跃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两个联系”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四个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拿出扎实举措,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责任,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长治实践,为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使命任务

  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依法高效履职,围绕市委确定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谋划推进精准立法、精准监督、精准履职各项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做好任免工作,增强被任命人员履职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坚持树牢法治思维,以高质量立法推进法治长治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以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建议,精准把握我市立法需求,科学确定年度立法计划。制定《长治市电梯管理条例》、修改《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并就制定《长治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同时对公共交通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立法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做好立法准备。加强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建设,召开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探索完善立法后评估论证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发挥评估成果在修改完善法规、改进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持地方性法规的生机和活力。

  三、坚持服务全市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科学确定监督议题,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深入开展务实有效监督,切实增强监督质效。牢牢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动力,聚焦产业转型、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视察或执法检查,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社保基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报告,对我市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跟踪监督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问题。聚焦全市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专题视察,开展《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执法调研。立足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一体统筹推进,听取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关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开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情况专题调研。开展《土地托管条例》和《种子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切实做好农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监督。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工作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我市太行山生态保护情况专题调研,开展《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关于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助力城市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

  四、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让代表工作进一步实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创新代表履职培训方式,继续开展人大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注重履职意识提升。创新代表履职载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进一步推动代表联络站点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接待群众活动,组织代表对重点项目进行集中调研视察。依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强化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知情知政、代表学习培训,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实现议案建议的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完善代表履职通报制度和考核制度,推进代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制度保障。加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的能力。深入学习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大兴调查研究,把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继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监督管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不断提升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重任,人民寄予重托。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政治忠诚,依法履职、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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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长治日报要闻0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04-08 2 2024年04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