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沁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各项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21日到沁县自然资源局(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3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函件、邮件等形式报名),并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www.ggzy. changzhi.gov.cn 报名。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6月 21日16时前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沁县自然资源局(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312室);挂牌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5日17时。
六、土地成交公示后,受让人于10日内与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订合同、不缴清全部出让价款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成交价款包含耕地占用税,不包含耕地开垦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竞得人竞得后按规定缴纳。
八、竞买申请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能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文件提出抗辩。
本公告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项目,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312室
联系人:张锐 阴曦
联系电话:0355-7024472
15035587133 15340817035
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人: 沁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开户行: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474103010300000118258
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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