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经襄垣县人民政府批准,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以竞买保证金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3日16时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到襄垣县自然资源局203房间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6时(以到达指定账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4年7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时间2024年7月4日10时至2024年7月17日15时(节假日除外)。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在截止时间前可多次报价。
六、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土地成交后,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襄垣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成交价款必须全部交清。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3.成交价款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开垦费及相关税费。
4.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现状土地条件。
5.土地出让前设有底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3日到襄垣县自然资源局203房间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不休息)。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联系地址: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开元东街49号)
联 系 人:刘莉霞 高媛
联系电话:0355-7223736
收 款 人: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行
账 号:2007400000002431
收 款 人: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县支行
账 号:914004010004690004
收 款 人: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行
账 号:14050164790800000832
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