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长治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长政函〔2024〕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收储长治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予公告:
长治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土地位于北寨村西侧,滨湖大道东侧,土地证编号:长治市国用〔2006〕字第00150号,面积20000㎡(合30亩),原用途为综合用地。四至为:东至北寨村耕地,南至迎宾大道,西至滨湖大道,北至北寨村耕地,现状无地面建筑物和附着物。目前我中心与长治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按照土地评估价给予补偿,并已签订正式收储合同。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长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