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
意见强调,要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等。
意见明确,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
意见强调,要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机制等。
(详见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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