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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交通安全
行车勿侥幸 安全记心间

  现场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辖区

  日前,该大队民警在辖区西环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摩托车有拆卸车辆号牌的痕迹。当民警要求驾驶人郭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始终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件。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郭某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车系被盗车辆。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及车辆移送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刘洁·

  现场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辖区

  5月1日21时30分,该大队黄碾中队民警在辖区石长线路段设卡检查,在对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崔某身上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

  当崔某被告知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时,竟反问民警:“我这状态像喝醉了吗?”其言语令人哭笑不得。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和严重后果。崔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懊悔不已。

  随后,民警将崔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依法对崔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何娜·

  现场三  

  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辖区

  4月30日,该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汉启街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汽车形迹可疑,疑似酒驾,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有淡淡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某曾于2023年7月15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壶关县交警大队查处,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日以下的处罚。  ·李卿萍·

  现场四

  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近日,该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辖区漳源南路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小汽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牛某某突然反锁车门,关闭车窗,拒绝接受检查。

  在僵持了20多分钟后,驾驶人牛某某最终打开车门。在检查站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牛某某佯装吹气,多次检测都不成功,试图逃避处罚。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强制抽血鉴定,结果显示牛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1.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牛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张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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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晚报交通安全06行车勿侥幸 安全记心间 2024-05-14 2 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