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长治日报
08:时事
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以下事故车长时期停放(2023年前)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请车主及驾驶人到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三个月仍未接受处理,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报废或上交财政。

  特此通知

  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 © right 长治日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第01版:精神文明建设周刊
   第02版:精神文明建设周刊
   第03版:精神文明建设周刊
   第04版:精神文明建设周刊
   第05版:聚焦
   第06版:教育
   第07版:关注
   第08版:时事
中国“太空养鱼”项目进展顺利 “鱼航员”状态良好
小满时节湿热增 健脾养心好度夏
广西发现莎草科薹草属植物新种
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
上党晚报时事08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 2024-05-20 2 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