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以比选方式选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督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关招标代理资格、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主要内容
1.招标代理范围:该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2.招标代理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一)名称:长治市教育人才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二)名称:京长青少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2.招标内容及范围:选定合格的两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 项目(一)资金100万元;
项目(二)资金80万元。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意向服务单位应为政府采购备案通过的代理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6.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3.公司业绩证明、征信证明(参加邀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4.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及报价:超出法定标准视为无效,最高限价为法定标准上限;
5.政府采购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
6.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廉洁制度。
五、服务要求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委托方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2.入围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接受和承办我单位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入围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开展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等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等;
6.入围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
7.入围代理机构应协助委托方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六、本次比选公告在《长治日报》《上党晚报》刊登。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18日,超出规定时间送达的视为无效送达,取消参与比选资格;
2.报名地点:长治市教育局教育发展中心1412室;
3.联系人:王敏;
4.联系方式:17835691086。
长治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