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我局查获一批涉嫌商标侵权汾酒。经鉴定,批号为:20201231144027的24瓶汾酒小批量酿造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过调查,无法查找当事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当事人来我局配合调查,逾期未至的,我局依法将查扣物品按无主货物处理。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北路208号
电话:0355-2207803
特此公告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Copyright © right 长治日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