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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交通安全
警钟长鸣
侥幸心理 “要不得”

  现场一 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0月19日10时50分,该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341国道路段设卡检查,当民警对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某神情慌张,眼睛不时地瞟向车内,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要求陈某某打开车门进行检查。打开车门后,只见后排座位已经被全部拆除,车内摆放着两辆人力车。

  据陈某某交代,自己在附近某工地务工,由于当天工地需要两辆人力车,为了节约成本,便心存侥幸,将后排座位拆除,完全没有考虑到安全问题。

  随即,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将车辆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陈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秦旭东·

  现场二 襄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0月20日10时51分,该大队南沟中队民警在辖区东二环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该货车载货车厢内装满了树枝,上面还坐着两名工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据该驾驶人称,车上人员均为采伐工人,为图方便,才一同搭乘货车出行。

  随即,民警对车上乘客安全转运作出妥善安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刘鹤·

  现场三 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0月20日16时18分,该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在辖区207国道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辆黑色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盖某某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味。民警随即对盖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盖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支支吾吾始终无法提供。随后,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盖某某竟然是交警队的“老熟人”了,这是他第四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盖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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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不停 他们绘就了秋季“安全画卷”
温暖守护
侥幸心理 “要不得”
上党晚报交通安全05侥幸心理 “要不得” 2024-10-22 2 2024年10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