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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长治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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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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