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前身为长治市潞州区华东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花伴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签订的《城中村改造合作框架合同》、2017年7月签订的《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合作协议》,为了项目推进,深圳市花伴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长治市花伴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继了其相关合同权利和义务。2024年5月22日,深圳市花伴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了《终止合作协议》。
现深圳市花伴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要求为了避免因遗留其他债权产生纠纷,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凡与深圳市花伴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治市花伴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治市潞州区华东集资委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对其债权债务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治市潞州区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反馈。
二、公示期内未反馈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三、反馈部门:长治市潞州区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和平东街26号
联系方式:王鱼清 18003556703
周潞潞 13835566767
特此公告
长治市潞州区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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