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5月24日17时许,该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324省道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一辆小型汽车驶入检查点,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李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情紧张,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秦旭东·
现场二 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辖区
5月23日21时许,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向阳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临近检查点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李某摇下车窗后,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随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之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李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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