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户籍在本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补贴标准:每孩每年3600元。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申领程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申请:申领人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或由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申请。
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个人申请后利用公安户籍等信息及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领人并做好政策解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补贴发放名单,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
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
资金来源:所需育儿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分级负担。
发放时间:育儿补贴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按年计算,原则上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集中发放,一次发1年的补贴,补贴年限不足1年的,按剩余月份折算计发。
发放渠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
管理和监督
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等,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全程监督:各级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大保障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育儿补贴制度落实。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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