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刚
近日,我市乡村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实践,通过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载体,引导群众共同商议制定村规民约,针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进行治理。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效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更在广袤乡土间播撒下文明的新种子,展现出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图景。
移风易俗,表面看是改变婚丧嫁娶等具体事务的操办方式,实质上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观念变革与乡村文化重塑。过去一段时期,一些地方在传统习俗中掺杂了过多功利化、物质化因素,让许多家庭背上沉重的人情债、经济债。推进移风易俗,就是要破除这些阻碍乡村振兴、影响农民幸福感的陈规陋习,让优秀的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让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乡村主流。
各地实践表明,移风易俗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让群众自己讨论、自己制定、自己遵守新的行为规范,将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这种“共商共议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既尊重了乡土社会的传统智慧,又融入了现代治理的民主理念,使文明新风的培育过程成为提升农民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的过程。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机制,发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阵地功能。同时,要注重方式方法,善于将移风易俗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结合起来,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让文明新风在潜移默化、春风化雨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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