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标准化条例》,深入推进全市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提高我市标准的供给质量,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拟对2023年9月以来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单位进行资金补助。请各单位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长治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于2024年6月22日前将申请资金补助的有关材料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管理科(电话:2027191)。
特此公告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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