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趋势,切实降低燃煤电厂污染排放,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主城区周边的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电力企业入炉煤煤质进行抽检,检验结果显示部分电厂入炉煤煤质超过《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GB/T31356-2014)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动力用煤灰分Ad(%)检测结果为42.13%,大于35.00%的标准要求;
二、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动力用煤灰分Ad(%)检测结果为39%,大于35.00%的标准要求;
三、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动力用煤灰分Ad(%)检测结果为38.01%,大于35.00%的标准要求。
针对以上情形,现对3家燃煤电厂予以公开曝光。请全市燃煤电厂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入炉煤满足煤质要求,同时要尽可能主动燃用低硫煤,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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