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长治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耕地开垦费等相关税费。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19日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19日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不休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19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
拍卖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若有变更另行告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楼410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志慧
联系电话:15203558877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