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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人大专刊
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筑牢制度根基 奏响民主强音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民意收集广泛充分

  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执法检查精准有力

  进站入点排忧解难

  编者按:9月14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整整70年,人大制度历久弥新。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活力之源和代表履职尽责之基。近年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立法质效,加大监督力度,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工作在每一次制度创新、每一次依法监督、每一次代表履职中,绘成一幅壮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治画卷。

  

  阵地建设  畅通基层民意直通车

  前不久,壶关县集店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一场立法意见征询座谈会,大家围绕《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展开严肃又热烈的讨论。

  “这几年我们组织了很多次这样的立法意见征询会。”壶关县人大代表、集店镇人大主席王珍明说,印象最深的是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壶关县开展《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立法意见征询。当时,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他受邀参会并提出“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和设置只需作原则性规定”建议。最终,这条建议被采纳吸收,出现在了今年施行的《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中。

  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的具体体现,也是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完善立法意见征集模式,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让群众声音成为立法的“源头活水”。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原先的16家扩充到32家,不仅覆盖各县区,还延展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

  畅通渠道、开门立法,基层声音直达立法机关,法律法规满载民意。近年来,全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国家法律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立法意见建议3200多条,采纳或部分采纳820多条,是我市开展立法工作的重要“外脑”和“智库”。

  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联络站作为新时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联系基层群众、征集民情民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我市注重“站点”融合建设,在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立法意见征集点,落实人大代表分期分批到立法联系点接待群众制度,畅通立法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让人民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可知可感,让每一项立法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红义说。

  丰富渠道  架起为民服务“连心桥”

  “小区电动自行车多,充电桩供给不足。”“希望能重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消防安全的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枯树,希望能尽快协调解决。”……

  10月11日,潞州区延南街道惠丰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一场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如期举行。现场,选民畅所欲言,代表认真倾听、详实记录,不时与大家探讨交流,全面梳理问题症结,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高标准建成136个代表联络站、396个代表联络点。与此同时,制定关于深化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人大代表中市级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人大代表联络站点联系群众制度,带动90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入点解决实际问题。2019年以来,市级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进站点为基层群众解决物业管理、集中供暖、村村通道路改造、安装路灯、背街小巷改造等300多个问题。

  建设专业联络站,创新接待方式,依托主题接待……各县区聚焦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平顺县在特色村和企业设立代表服务岗,形成联络站、联络点、服务岗三级网络;黎城县注重发挥代表专长,设立司法方面专业人大代表联络站,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襄垣县探索“联络站+”模式,创建“联络站+社会治理”“联络站+信访接待”“联络站+服务民生”等工作模式;壶关县建设“智慧人大”网络平台,实现连线代表全天候、服务群众零距离、办理跟踪全过程……

  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小窗口”映照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舞台”。一个个人大代表联络站点,架起“连心桥”,让代表与群众联系愈加紧密,反映民意更加顺畅有效,群众急难愁盼更好化解,生动演绎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精准监督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走进长子县古建一条街,检查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前往市人民公园,了解公园提质改造,绿化景观成果……9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长子县、潞州区部分公园、小区、街道,对《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助推城市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执法检查组走基层、访一线,听民意、提建议,通过实地考察、询问交流、查看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强化执法检查,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形成包括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6个环节的全链条工作流程,以实际成效让“法律巡视”监督利剑更锋利,让人大监督工作更有韧劲、更有刚性、更有质效。

  “我们还建立市、县两级人大检查联动机制,形成协调一致、相互配合、覆盖面广的监督合力,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每年选择3部左右地方性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已围绕《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在哪里,人大监督的着力点就在哪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常态化监督形式,围绕全市国民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教育质量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服务、青少年心理健康等主题,依法有序开展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制度日益完善,监督刚性持续提升,切实以监督实效推动长治高质量发展。

  人民参与 推动地方立法创新发展

  立法必须关注和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023年,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李韶卿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议案,并提出具体建议。

  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调研、起草、研讨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以及审议等各项工作,《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例完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全方位、多层面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进行系统规定,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写下生动的法治注脚。

  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坚持实事求是“量体裁衣”,一件件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制定出台——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治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出台《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

  提升城乡社会治理水平,出台《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

  ……

  自2016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已制定、修改20部地方性法规。回望一部部反映民生关切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切身利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社会共识,以高水平法治为长治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文字:本报记者 潘银丽

  设计:高琪

  (本版图片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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