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经沁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各项指标要求
备注: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0日到沁源县自然资源局401室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有关出让文件并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6时(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经审查,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出让人将在2024年11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口头或书面通知竞买人。
四、出让地点、办法
出让地点: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报名人数达3家以上(包含3家)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达3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暂定为2024年11月11日8时到2024年11月22日16时。
五、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邮寄及传真申请竞买。
2.竞买申请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能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其它有关费用,竞买人竞得后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4.竞买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为支持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及时落地达效,推动沁源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出让,如原建设主体取得2024008、2024009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一并交付其使用。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沁源县胜利北路45号
联系电话:7848893
联系人:史先生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
账户名: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专户
行号:403167200884
账号:914002010004716660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