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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要闻
对“证”施策 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沁县纪委监委精准监督破解不动产“登记难”

  □ 本报记者 丁德令

  “住了30年的老房子,我们终于拿到了大红本,感谢咱纪委同志的帮助。”近日,在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拿到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沁县供销公司家属楼16户居民喜笑颜开,郁积在大家心头多年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

  日前,沁县供销公司家属楼居民向沁县纪委监委反映,该家属楼建于1994年,多年来,由于土地权属界限不明、没有申请主体、原规划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差异、缺乏竣工验收资料、土地划拨转出让的流程与缴税问题不明确等诸多问题,致使住户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平时,使用房产证的地方很多,如孩子上学、买卖房屋等,可是我们的老房子一直没有‘正式身份’,大家都挺着急。”居民张先生说。

  一本房产证,牵动居民心。接到群众的诉求后,沁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会同沁县自然资源局登记人员主动深入小区走访调研,与承办人员前往原单位、档案馆、住建部门协同查找资料,核查具体情况。通过和改制后的公司工作人员对接,商讨确定土地落宗问题;和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原规划与实测面积不符的情况,并督促出具规划意见;协调住建部门出具质量认定意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为居民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解决好供销公司家属楼居民的烦心事,只是沁县纪委监委整治不动产“登记难”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沁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优势,推动职能部门聚焦群众身边办事的难点,全力攻坚克难,疏通堵点、化解痛点,变“问题清单”为“履职清单”,用心用情答好不动产登记“民生卷”。

  “我们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同题共答、对症下药,精准推动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沁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沁县自然资源局成立工作专班,住建、税务、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方会商,全面分析研判“登记难”问题,并印发《沁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回访制度、疑难案件会审制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继承登记业务的办理意见》《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后续跟进制度》等21项便民利民制度,为解决不动产“登记难”打牢制度基础。

  针对群众反映的手续繁杂、办理周期长、资料反复提交等问题,沁县纪委监委督促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安排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主动上门服务,并推行“周六不打烊”、节假日提前电话预约办理、全程帮办等业务,着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公众号推送、政府网站发布、张贴公告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问题整治行动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沁县因历史原因为城镇居民发放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其土地性质为划拨,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且无起止年限,导致部分住户难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也影响了住户出售房屋。针对该情况,沁县纪委监委督促沁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采取灵活变通的创新举措,确定住户在交易过程中补缴出让金即可正常办理登记手续,此项举措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去年4月以来,在沁县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梳理出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房屋59套,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登记。同时,常态化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及问题台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6个,推动问题整改45个,帮助群众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没办成、很难办的事项办成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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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日报要闻02对“证”施策 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2025-01-15 2 2025年01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