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7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驶入检查点,民警示意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出示相关证件时,他却支支吾吾,且身上还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核实王某身份信息,发现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王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悬挂车辆号牌、饮酒驾驶机动车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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