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狄媚婷
潞城区位于太行山西麓,潞水之滨,三省通衢之处。近年来,潞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扛牢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精神文明和检察工作双丰收。该院先后荣获“‘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创优环境突出贡献单位”等多项集体荣誉称号,2023年被评为2020~2022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
党建引领,凝聚干警精气神
近年来,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该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灵活运用专题学习、党课教育、交流研讨、红色基地教育等方式,驰而不息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加强机关党建,高标准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全力创建“党建+公益诉讼检察”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同时,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廉政主题党日、道德讲堂、廉政党课、主题讨论、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营造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坚守纪法底线。
扎实创建,形成文明新风尚
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干警,持续营造精神文明建设浓厚氛围。该院干警每年都会走进辖区内的中小学,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创新“法治课堂+游戏互动”宣传方式,为同学们开展一场场集趣味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法治宣讲活动。
多年来,潞城区人民检察院还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扶贫慰问、义务劳动、送法上门等活动从未中断。同时,该院还充分挖掘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价值和时代价值,组织干警开展健步走、趣味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干警们的业余生活。
此外,该院还加强多元检察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节约型机关、书香型机关建设,全院干警积极加强自身文明建设,文明创建蔚然成风。
服务大局,汇聚检察正能量
在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同时,潞城区人民检察院还自觉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该院积极助力平安建设,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所办李某甲、杨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入选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所办苗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成功切断外省向潞城区贩卖毒品的一条通道。
同时,潞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在全市首家推动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范畴。该院切实为民解难纾困,探索发展“枫桥经验”,抓实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工作,暖心开展司法救助,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办理的李某某盗窃窨井盖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同类型犯罪典型案例。该院还创新打造未检品牌,用心设计“四季花·一潞护航”品牌,跨部门组建未检办案团队,依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和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法治进校园和普法宣讲惠及千余名师生。
文明花开香满园,同心掬得满庭芳。今后,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形式、拓宽载体、丰富内容,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巩固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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