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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交通安全
违法载人还无证驾驶

  本报讯 3月23日13时20分,襄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208国道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载货车厢内坐着2名工人,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刘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情紧张,称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对车上乘客安全转运作出妥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某无证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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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载人还无证驾驶
上党晚报交通安全04违法载人还无证驾驶 2024-04-02 2 2024年04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