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8日9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在辖区钢城大街设卡检查时,一辆银色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杨某某神情紧张,说话支支吾吾拒不出示。
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杨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于2020年5月5日,因无证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该大队查处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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