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办发(2015)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和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长治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精神,壶关县公安局决定对一名无户口儿童进行公告。
如以下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看到公告,请于7日内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壶关县公安局认领,如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视为查不到亲生父母人员,并按相关程序为以下人员办理户口登记。
陈*鑫,女,2022年3月18日出生,在壶关县人民医院被其亲生父母送于现实抚养人抚养,现亲生父母无法联系。
如有知悉以上人员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信息或者其他线索的,请及时来电、来信向公安机关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355-8770110
来信地址:壶关县公安局五楼户政科负责人(收) 邮 编:047300
壶关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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