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之
开门立法、科学立法,《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顺应民意承载民意。
翻阅《条例》,不难发现其内容回答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餐饮浪费、养犬管理、高空抛物、楼道乱堆乱放、跳舞健身与装修噪声扰民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当然,促进《条例》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性、参与性。
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我们要积极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从生活的点滴细节做起,把学习贯彻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
争做宣传《条例》的传播者。《条例》是维护城市文明的“大家规、大家训”,需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遵守。我们要通过多样的传播方式,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条例》、解读《条例》,弘扬文明新风尚。
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我们要自觉遵守《条例》,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在公共场所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让文明行为时时可见、处处可见。
争做实施《条例》的维护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文明行为劝导志愿服务,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文明长治,你我共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条例》为遵循,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添彩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