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辖区
1月4日20时,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东汉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崔某某脸色通红,身上散发着阵阵酒气。随即,民警将崔某某带至检测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崔某某于2019年12月24日就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崔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之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且行政拘留十日以下的处罚。
·李卿萍·
现场二
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月4日11时,该大队新店中队民警在辖区沁长线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驶缓慢。透过车窗,民警看到车内人员拥挤,便立即示意车辆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11人,超员2人。经询问得知,车内驾乘人员均为同村人,一起去附近赶集,为图方便,便挤挤出发了。
随即,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超员乘客安全转运作出妥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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