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8日11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辖区七里坡十字路口巡逻时,看到一辆行驶中的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冒出阵阵浓烟,并伴有火苗蹿出。民警迅速上前拦停该车,经查看,原来是车厢内的电动自行车燃烧起火,而驾驶人却毫无察觉。
由于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民警立刻展开救援,一边做好警戒措施,维持现场秩序,对过往车辆及周围人员进行疏散,并紧急联系消防人员;一边手持灭火器,对起火点进行扑救。
在消防救援队员抵达现场后,民警随即配合消防队员进行灭火,经过十几分钟的紧张扑救,火势得到控制。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真是太感谢警察同志了!要不是你们及时出手相助,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事后,惊魂未定的驾驶人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 (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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