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涵
“如果给你一次重新认识自己的机会,你最想改变什么?”
“当你感到迷茫时,什么样的力量最能支持你继续向前?”
前不久,潞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心理谈话。借助绘画、图卡等工具,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申某某的成长经历和家庭关系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温和而深入的对话中引导申某某剖析自己的内心世界,进而帮助他重新认识自我、觉察自我,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错误,激发其内心的改变力量。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中,异地帮教是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正轨的重要一环。17岁的申某某因病辍学后通过网络实施诈骗。案发后,鉴于申某某具备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获谅解等情节,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检察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协议”,考察期6个月。
“对待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应当以教育、挽救、感化为主,向前一步、主动履职,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助力他们重返正轨。”潞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接到异地帮教考察委托后,立即对该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悔罪表现及监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了解,联合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帮教方案不仅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意识的培养,还强调心理辅导的重要性,帮助申某某规划未来人生导向,引导申某某找到适合自己的谋生技能,提高生存能力,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在检察机关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依法不予逮捕或不予起诉并不是终点,防止“一放了之”,引导其迷途知返,才是司法保护的关键。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模式,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切实以法治之力编织未成年人保护网。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组建专业的未成年人帮教团队,加强对检察官、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增强帮教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结合本地历史文化特点,开展红色帮教和非遗帮教,将红色研学与扎染、皮影、沙画等非遗技艺相结合,将爱国主义教育、社会责任承担等融入法治教育。完善监督评估体系,推行“五维度双评估”工作法,通过量表测评、面谈沟通、周边回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帮教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确保异地帮教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构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帮教网络,联动异地检察机关、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及社会组织,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养、心理辅导等全方位的帮助,使其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矫治和教育,真正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地理的阻隔,从未割断司法温度的传递。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打破了地域限制,解决了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异地帮教时存在的路途遥远、监管不到位、帮教措施不完备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帮教能够实实在在落实下去。
我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延伸未检工作的职能和触角,持续优化“专业化办案+社会化帮教+心理帮扶”模式,推动建立覆盖“司法办案-矫治教育-回归社会”的全链条保护机制,让每一个“迷途少年”都能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走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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