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银丽)9月2日至4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汤俊权带队深入我市,就修订《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泓参加。
调研组先后赴潞州区西街街道长轴社区、市八中、市二院,潞城区黄牛蹄乡清口村地质灾害监测站、天脊集团等地,详细了解基层突发事件预案编制、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应急、公安、民政、气象等部门和部分企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及立法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修订《条例》是回应实践关切、顺应人民期待的必然要求,旨在为高质量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等原则充分体现在具体条文和制度设计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梳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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