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协议出让地块一:位于长治市上党区八义镇南窑沟村,土地面积31608.70平方米(47.41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出让年期10年。具体以规划条件为准。
拟协议出让地块二:位于长治市上党区八义镇南窑沟村,土地面积7755.08平方米(11.63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出让年期10年。具体以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用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联系单位: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3593262627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03458868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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