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账户管理,防控账户风险,促进广大客户有效利用账户资源,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现对符合规定的长期不动户进行转久悬处理,望各单位知悉,如对账户使用情况有异议,请致电开户机构。
襄垣县融汇村镇银行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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