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经长治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受让人应交纳的耕地开垦费、社保金等相关税费。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5日到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交易事务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5日16时到屯留区自然资源交易事务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5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月2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举行,本次挂牌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6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人交纳保证金应与报名申请人的账户一致。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2.风险提示: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挂牌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联系地址:屯留区麟绛西大街068号
联系电话: 0355-7523061
联系人:尹女士 杜女士
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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