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提高结算账户使用率,根据《山西省农商银行柜面睡眠户操作规程》第五项基本规定有关内容:“(一)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七)拟转收益的对公睡眠户应先进行公示,公示期满30日后方可进行睡眠户转收益操作的规定。现对山西武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长期不动清理条件的账户进行公告,请以下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开户银行核对账务,办理销户手续,逾期不办理销户的单位视为自愿销户,经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审批后各开户网点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
山西武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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