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和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长治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精神,壶关县公安局决定对以下1名无户口儿童进行公告。如以下儿童亲属看到公告,请于7日内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壶关县公安局认领,如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视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人员,并按相关程序为以下人员办理户口登记。
赵*榆,女,2019年6月2日出生,在壶关县妇幼保健院被其生父母送于现实抚养人抚养,现生父母无法联系。
现进行公告。如有以上人员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信息或者其他线索的,请及时来电、来信向公安机关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8月5日
联系电话:0355-8770110
来信地址:壶关县公安局五楼户政科负责人(收)
邮编:047300
壶关县公安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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