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地点
1.长治市潞州区西大街与天晚集南路十字路口东
2.长治市潞州区西大街与天晚集南路交叉口南
3.长治市潞州区府西街与西大街丁字口东
4.长治市潞州区府西街与西大街交叉口西
5.长治市潞州区府西街与西大街丁字口北
6.长治市潞州区天晚集路与解放西街十字路口北
7.长治市潞州区五一街与华丰路交叉口西
8.长治市潞州区威远门路与纬十五路交叉口
9.长治市潞州区纬十五路与太行南路十字路口东
10.长治市潞州区纬十五路与太行南路十字路口北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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