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县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长治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市鑫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各公司在我区分别开发建设的田昊小区住宅楼、福鑫花园小区住宅楼、征费花苑小区、鸿景家园住宅楼项目依据房产确权登记“清零行动”有关规定,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各公司公告送达长上人防缴字〔2024〕第2、3、9、10号《易地建设费征缴决定书》。此公告发布30日内请到我办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