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心
在黄河中上游沁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新栽种的小树苗在风中轻轻摇曳,它们不仅代表着生命的延续,更是让生态破坏者变保护者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尽管“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依然有些人目无法规,我行我素。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见效,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凝聚全社会共识,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的前提。应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重要意义及典型案例的普及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监督和举报生态破坏者的违法行为。
加强多部门协同,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的关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多个部门,需要生态环境、司法、自然资源、财政等多部门加强沟通交流,畅通协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赔偿工作顺利开展,使生态破坏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创新实践完善机制,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的重要途径。沁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细化案件线索筛查、案件管辖、索赔启动、损害调查、赔偿磋商、修复效果评估、信息公开等赔偿工作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确保每一起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不让生态破坏者成为漏网之鱼。
总之,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见效、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树立共识、加强协同、创新实践,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