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茜
“每月设置20天为‘企业安静期’,非紧急、特殊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入企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 日前,长子县出台“企业安静期”制度(试行),让人眼前一亮。眼下,正是全市上下加压奋进攻坚四季度的关键期,为企业松绑减负,全力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良好营商环境,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企业的安全生产与发展离不开职能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但过于频繁的监督检查也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节奏。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就是要解决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频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从而做到无事不扰,让企业安心发展。
为此,一方面,要全面梳理、规范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科学制定每年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使涉企执法检查更加规范有序。同时,鼓励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方式,真正增强执法效能。另一方面,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检查事项,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原则上每年只进行一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彰显执法温度。
“企业安静期”制度的推出,让企业可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上,专心谋发展。但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岀现监管缺位。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多形式创新执法监督手段,积极引导企业合规生产。
做优“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营商环境品牌,已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期待我市各级各部门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千帆竞发、万马奔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