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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交通安全
载货车厢 “坐”不得!

  本报讯 2月28日上午11时许,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河峪村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大货车载货车厢顶部坐着几名乘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当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货车载货车厢顶部竟搭载了6人。据货车驾驶员称,车上人员都是同村人,为了方便装卸货物,便一同搭乘货车出行,没有考虑到安全问题。

  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车上乘客安全转运作出妥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张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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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晚报交通安全06载货车厢 “坐”不得! 2024-03-05 2 2024年03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