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驾驶“第一关”
本报讯 2月27日,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长平驾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驾校学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筑牢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向驾校学员讲解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提醒“准驾驶人”在学习阶段就要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严格遵守交规,自觉摒弃陋习,做一名合格的驾驶人。
同时,呼吁驾校负责人要积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教练以身作则,强化学员文明驾驶习惯的培养,从源头树立安全驾驶与文明驾驶理念。(张晶晶)
贴近群众“话”安全
本报讯 2月26日,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北关社区,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居民身边。
活动中,民警结合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特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向社区居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出行注意事项。
同时,民警以典型事故案例为切入点,详细讲解酒驾醉驾、超员超速、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提醒大家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杜娟)
戏台唱响“平安曲”
本报讯 “大娘,过马路先停下来看一看再过”“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头盔”……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28日,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青羊镇,巧借“大戏台”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唱响“交通安全宣传曲”。
活动现场,民警以戏台为平台,利用群众看戏间隙上台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结合辖区发生的老年人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提醒大家要深刻吸取教训。同时,民警还重点宣讲酒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陋习,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从根源上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结束后,民警向群众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解答群众提出的交通管理相关问题,告诫群众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驾驶三轮车不要违法载人,不要横穿马路,不要逆行、闯红灯,更不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
民警抓住有利契机,用接地气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让交通安全知识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位群众心中,在场的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