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嫣婕 通讯员郭苗苗报道: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4月12日上午,潞州区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潞州分局禁毒大队、大辛庄戒毒所、蓝天救援队走进潞才社区,以多种形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拍照可能泄密”“网络可能暴露隐私”……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宪法》以及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有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后果,介绍公民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宣传过程中,许多群众驻足观看、认真学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工作人员还积极延伸宣传触角,向大家普及毒品、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解答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
此次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参与,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律法规知识手册200余册,普法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100余件,解答法律问题咨询30余人次。与此同时,全区干部职工网络参与率达98%,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及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的主观能动性,收获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接下来,潞州区司法局还将继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营造人人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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