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7月6日,该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在辖区古城路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载货车厢内搭载着1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张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张某某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来。经进一步核查,张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将张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3.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其联系其他车辆安全转运车上乘客。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张晶晶·
现场二
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7月4日,该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民警询问得知,车上驾乘人员均为某工地的工人,他们认为早上不会有民警查车,便挤在一辆车内出行。
随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联系其他车辆安全转运超员乘客。 ·王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