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和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长治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精神,现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张店派出所决定对以下1名男婴进行公告。如以下男婴亲属看到公告,请于7日内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前来认领,如逾期无人认领,我所将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人员,并按相关程序为以下人员办理户口登记。
宋*洋,男,身体健康无异常。于2024年7月21日,在屯留区人民医院附近被其生父送于现事实抚养人,现生父母无法联系。
现进行公告,如有以上人员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信息或者其他线索的,请及时来电、来信向公安机关反映。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联系电话:0355-7679091
来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张店派出所
邮 编:046100
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张店派出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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