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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交通安全
酒后驾车“驶”不得

  现场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辖区

  1月18日20时,该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某神情紧张,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6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当天中午,李某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想着已经休息了几个小时且意识清醒,便侥幸驾车上路,结果途中被民警逮了个正着,李某某对此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何娜·



  现场二  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月18日22时,该大队民警在辖区国道341线路段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某神情紧张,身上散发着阵阵酒气。民警随即对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某于2023年3月8日,就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该大队民警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以下的处罚。

·王江鹏·



  现场三  黎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月19日21时,该大队西仵中队民警在辖区广通路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轿车行驶轨迹异常,疑似酒驾,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

  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神情紧张,身上散发着酒气。民警随即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王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点酒,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且离家很近,便侥幸驾车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崔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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