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涅水洪教院位于长治市沁县牛寺乡南涅水村。据碑文记载,元至元八年(1271年)、清康熙四十至五十六年(1701年~1717年)均有重修。坐北朝南,长60.01米,宽27.1米,占地面积1483平方米。二进院落布局,中轴线依次分布有天王殿、二佛殿、大雄宝殿,两侧为东、西配殿。现存正殿(大雄宝殿)为元代遗构,其余皆为明、清时期建筑。大雄宝殿位于中轴线最后,面宽三间,进深四椽,柱头辅作单杪单下昂出斜拱,单檐悬山顶,建筑面积66.74平方米。天王殿为明代建筑,面宽三间,进深四椽,悬山顶,建筑面积112.83平方米。二佛殿为清代建筑,位于中轴线天王殿之后,面宽三间,进深五椽,前檐带廊,屋顶单檐悬山顶,建筑面积116平方米。院内存元代石碣、清碣各1方,清代重修碑2通、民国十年重修碑1通,存古柏1株,2013 年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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