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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法治
举案说法
早退一分钟被开除 行吗?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21日,刘某进入某公司工作,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表示愿意遵守公司《员工手册》。该手册特别规定:年度累计迟到、早退6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核实后给予开除处理。刘某进行了签字确认。入职以来,刘某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然而到该年12月6日这天,刘某却莫名其妙收到公司的辞退函。原来,调取公司监控发现,刘某在9月至12月期间共早退6次,均为在12时前1分钟左右离开岗位去等电梯。这种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有关劳动纪律规定。但刘某认为,自己只是每天提前1分钟离开岗位,且没有离开公司,不算早退。于是,刘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该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对刘某作出赔偿。公司不服,一纸诉状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依法支付刘某赔偿金。

  【律师说法】

  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最为严厉的处罚。认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但要审查制度是否合法,还要考量施行是否合理。本案中,该公司提交证据显示,刘某确实是中午12时前1分钟左右离开岗位,但以提前1分钟离岗认定为“早退”明显不合理,且刘某离开也没有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认定刘某行为属于“早退”,很明显不合理。另外,按常理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的同时应按月审查员工出勤情况。此前公司从没有说过早退事宜,也没有要求其整改或对其作出处罚,只是在解除通知时一并提出,明显不当。故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同时也不合理,应认定为违法解除,向刘某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

  本案是一起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合法性的典型案例。为加强管理,一些公司制定了内部规章制度,但有些却涉嫌“霸王条款”。本案警示相关公司,制定规章和条款一定要合理合规,且要及时对不合理的条款作出修改,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滥用职权。同时,提醒广大员工增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积极应对职场中的风险和挑战,如果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合理或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山西宇誉律师事务所贾云霞律师供稿,原庞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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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退一分钟被开除 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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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晚报法治04早退一分钟被开除 行吗? 2025-04-14 2 2025年04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