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租房已成为许多人的常态选择。然而,由于法律意识不足,不少租客和房东在租房过程中陷入纠纷,甚至蒙受损失。如何避免“踩坑”?关键是要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期普法课堂,带你梳理租房过程中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助你租房更安心。
签订合同别犯懒
许多租房纠纷源于合同约定不明或口头承诺无法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这意味着,租期超过半年的租房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可能被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或租客可随时解除合同,只需提前通知对方。即使租期不足六个月,也建议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日后扯皮。
履行合同别拖延
按时支付租金是租客的基本义务,若长期拖欠,房东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若租客拖欠租金,房东需先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若租客仍不支付,房东才能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房东不得采取断水断电、强行清退等非法手段,否则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租客若遇到经济困难,应主动与房东协商延期或分期支付。房东催收租金时,建议通过微信、短信或书面通知留存证据。
提前解约懂维权
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提前解约都需依法进行,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解除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实务中通常为15-30日)。此外,第五百六十三条还规定了法定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30%。房东提前收房,若合同未约定解约条款,房东无故要求租客搬离,需承担违约责任。租客提前退租,若合同未允许租客单方解约,租客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房东空置期租金。
租房无小事,法律是保障。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增强法律意识,签订规范合同,履行约定责任,遇到纠纷时理性维权。只有懂法、守法,才能让租房生活更省心、更安心。
(原庞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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